第四百四十章 戒指与无名指(1/ 2)
刘剑锋的计划其实很明确,目的自然就是那商务银行的副行长。
但不能和忽悠严副院长用同一个套路,那样很容易引起暗中人的注意。
通过调查刘剑锋发现,这位副行长的儿子今天结婚,而且选择晚间在这里办婚宴。
这当然不是杨帆想的,二婚才在晚上办婚宴,恰恰是我朝的传统文化。
古时候人成亲,都是在晚上拜堂的,婚,为什么是这个字,拆开了就是,女,氏,日,寓意就是,在这一天,日头落山之后,女子成婚了,冠上夫家的姓氏了,合在一起叫婚。
即便今时今日,一些地方仍然保持着晚上拜堂成亲的习俗。
而这位副行长恰恰是个非常传统的人,传统到甚至非常迷信。
而调查中发现,这位副行长的儿媳,竟然是杨帆的同学。
刘剑锋原本的计划是,带着杨帆装偶遇,对方一定会邀请,他们顺势而为,最后上一份厚礼,或者帮他们把婚宴的饭钱结算了,而最终的目的就是让副行长相信自己是有钱人,这样明天就可以名正言顺的去银行和他直接打交道了。
但刘剑锋没想到的是,杨帆这同学关系实在太烂了,当然,这种因为嫉妒演变成的龌蹉,自然不能怪罪优秀的杨帆,只能说自卑的人心都太脏。
还是那句话,人家不是乡长了,就一定是下来了,就打回原形成三胖子了吗,就不能是范县长吗?
不过这样更好,若是刘剑锋直接上厚礼,以现在的风气,副行长未必敢接受,正好借着杨帆的名头,把这钱花出去。
至于求婚,虽然看起来是仓促应对的计划的一部分,但刘剑锋也是用了心的。
不但整个星级酒店,连本市的国安部门都被他调动起来了,当然这算是公私兼顾了。
最主要还是酒店配合的好,也幸好这间酒店是国资控股,因为每个公民都有配合警方办案的义务,更何况国企单位,更有义务配合国安人员侦办案件。
如果可以,刘剑锋也不愿意选择这种‘公私兼顾’的情况,因为这无疑是将杨帆也卷入到了危险之中,可是没办法啊,情况瞬息万变,必须当机立断。
最好的办法就是尽快解决事件,再把当事人保护起来一段日子,风平浪静之后,再继续正常的生活,有些特殊情况,甚至会为当事人重新安排一个身份,开始新生活。
尤其是此时面对的敌人诡异而神秘,必须格外小心。
不过现在还不是考虑这些的事儿,当下最主要的是,给予杨帆一定的奖励,来感谢她的配合。
至于奖励的方式嘛……
“哎呀,你怎么进来的?我明明锁门了?”浴室中杨帆突然发出惊呼。
刘剑锋嘿嘿的笑,因为刚才杨帆正在对着镜子玩自拍,高高举着自己的左手,钻戒挨着脸颊,钻石的火彩为人增色,美人与钻石相得益彰。
显然杨帆此时是非常激动和高兴的,只是故意在刘剑锋面前装高冷,结果他突然闯进来看到这一幕,让她多少有些窘迫。
刘剑锋则笑着问:“你知道戒指的意义吗?”
“这有什么意思,不就是个信物嘛。”杨帆属于书呆子型学霸,对这些事儿不太感兴趣,只是人在社会中,难免被身旁的人和环境所感染,但要真让她说出个子丑寅卯了,她并不知道。
“你不知道?”刘剑锋追问。
“我只知道,这种男方以结婚为目的赠送的戒指,即便是男方婚前购买的,仍然属于对女方的赠与,属于女方专用的生活用品,在婚姻法中规定,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,属于女方个人财产。”
刘剑锋顿时满头黑线,这个故事告诉我们,找女朋友,她的职业很重要,现在就把这情况理清了,也就是说,这戒指先要回去是不可能了。
也说明,在感情不明朗,不稳定的情况下,给予大额礼物有奉献,赠送需谨慎。
既然说到这儿了,刘剑锋随口问:“那彩礼呢,算不算婚前赠与?”
杨帆也下意识的回答:“刚才不是说了嘛,戒指和彩礼的属性是相同的,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,在合同法中,就是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。结婚,就是赠与彩礼的附加条件,当结婚的目的没有达成的情况,则赠与失效。
所谓彩礼,就是为了取悦对方,表达情感,以及对女方和家属的一种礼节性赠与,都是以结婚为目的,或者附加条件的,婚姻法若干问题解释有明文规定,当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,办理了手续没有共同生活,又或者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,都可以通过起诉将彩礼追回,法院当予以支持。”
“那结婚登记后没有共同生活又是什么意思呢?”刘剑锋又问。
“自然是履行夫妻义务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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